摘要此次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代表一般投資人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的交易安排將受到限制。
這項處置使永冠-KY在既有交易限制之外,進一步面臨上市證券無法於集中市場買賣的狀態。
轉換公司債未如期償付
在此次處分前,永冠上市有價證券已被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方式,同時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證交所此次說明的重點,則在於公司債務處理期限屆滿後仍未完成清償或和解,因此依規定辦理併案停止買賣。
永冠公司也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公司發行的第4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因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涉及金額為新台幣10億3560萬5020元,但公司未能依進度如期償付。公司表示,為保障投資人權益,將依相關規定持續與該轉換公司債持有人進行債務協商。

債權協商牽動借款展延
公司已安排於6月1日召開公司債債權人會議,後續協商結果確定後將另行公告。由於目前債務協商尚待進一步結果,投資人仍須留意公司後續公告,以及相關債務安排是否能取得債權人共識。
除轉換公司債外,永冠也公告,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永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分公司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的借款,於5月25日寬限到期應清償款項。公司因整體資金調度困難,導致未能清償並造成違約,後續也將持續與債權銀行協商展延到期本金及利息。
此次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代表一般投資人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的交易安排將受到限制。對永冠-KY而言,後續能否完成公司債債權人協商、處理銀行借款違約,將成為市場觀察公司財務調度與投資人權益保障的重要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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